执纪问责
实际上,中共十八大后,中纪委提出,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住建部新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即是落实这一调整的具体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同时,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监察局退出了多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协调工作,其目的即在于将工作职能和精力集中在反腐败领域。
这些退出的领域多是住建部的具体业务环节,具体包括:退出驻在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退出驻在部门资质资格评审、招标投标、公务员选拔录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等23项具体业务流程工作。
“在监督这个领域,其实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业务监督,比如工程质量、招投标、职业资格、预售审批等等;另一部分是涉事官员的腐败问题,原来的业务结构里面,纪检组既要配合查办系统内的腐败案件,又要参与监管一些业务条线,工作精力的分配比较分散,现在,纪检组的工作精力从原来的既管‘业务条线’的行为,又关涉世官员的‘人’,调整到只管涉事官员人的腐败问题,这个精力就很集中了。”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退出上述领域的协调议事职能的同时,继续参与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干部联系会议、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但不再牵头办公室工作。
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下发的《通知》明确表示,本次调整将切实把组局监督的切入点从配合参与转到执纪问责上来,进一步理顺与驻在部门业务司局的关系,避免了“越位”“错位”等问题,真正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治理涉房腐败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止,除住建部外,尚未有其他中央部门和国务院部委公开披露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或类似协调议事机制的信息。住建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设立,与当前反腐败总体工作中,涉房腐败频发的现状有关。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立专栏,披露2013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有关信息。中纪委监察部披露的信息显示,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产腐败,占比高达95%;在巡视的所有34个地区、单位中,有19名省部级官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落马,不少高官落马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福建省全面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行为,查出2012年以来违规用地266宗,已整改纠正41宗。
辽宁省对查出的1125宗违法用地问题,立案查处989宗,非立案处理136宗,目前已结案1116宗。
山东省严肃查处重大项目运作不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的案件37件,涉及领导干部50人,处理领导干部36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
“反腐败工作小组设立之后,应该会集中处理涉及房地产的腐败问题,从已有其他领域的情况看,查处、通报的频率和数量,都可能会增多、加快。”前述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分析称。
记者了解到,在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协调力度和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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