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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难退房季来临 购房者贸然退房会赔本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0.30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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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买房容易退房难”,一直是楼市的潜规则之一,即使是真正成功退房,也要经历一个漫长的阶段,购房者大多要承受一笔不小的损失。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接到读者反映,表示自己最近在退房时遇到很多阻碍,虽然开发商承认该读者情况属于可退范围内,但现在就是不能退,只能继续等一段时间
标签:   退房

“无理由退房”大多是噱头需谨防法律风险

  不禁有人要问,不是每次在市场冷淡的时候,都有“无理由退房”出现吗?从最早潘石屹现代城到今年上半年北京某刚需楼盘,“无理由退房”好像一直就没停止过,甚至在广州、上海,仍然有包括豪宅在内的楼盘在以此举为买房人“提振信心”,为什么在北京却应者寥寥呢?

  对 于豪宅的“无理由退房”营销手段,业内资深人士季满如表示,“无理由退房”主要目的一是消除买房人顾虑,走出持币观望心理。二是开发商看好后市,愿意为之一博。目前利好消息不断,开发商有理由相信房价起码不会跌,买房人没有特殊情况不会退房。三是鉴于很多豪宅滞销,开发商认为反正也不好卖,不如作出一种好 的姿态:风险我担,利予买家。

  据知情人透露,其实开发商还有另外底气,“无理由退房”本来就是针对一些无法网签的人群(比如资格问题、筹款 问题等),他们既然敢交定金或首付,证明他们还是非常想买房的,不出意外会积极办理买房手续,而且退房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手续复杂。业主一旦进行了网签,则视为失去“无理由退房”的资格,那时就由不得买房人了。

  因此,律师提醒买房人,购房者如果因看中了开发商作出的无理由退房承诺而购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风险。根据一些楼盘《无理由退房协议书》 约定的退房时间,是指“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退房通知的时间”,而不是“买受人提出书面通知的时间”。对此,他提醒购房者,为防止风险,购房人如需要退房,最好采用直接当面送达退房通知的方式,并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的《收到证明》。

  也有业内人士提醒说,购房者除需要注意无理由 退房合同本身存在的风险外,还要注意开发商的经营风险。目前,我国不少楼盘的开发商是以项目公司的形式存在的,公司存续的时间较短,如果由于房价降幅较大 或者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形,在涉及公司破产清算时,职工工资、国家税款优先追偿,退房款作为一般的债权,其受偿顺序比较靠后。如果出 现这种情况,到时候购房者有可能拿不到退房款和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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