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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本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审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10.15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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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15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全国人大官员处获悉,本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不涉《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该法修订将待土地流转试点一段时间后进行。
标签:   全国人大  土地管理法

  本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审《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待试点经验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15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全国人大官员处获悉,本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不涉《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该法修订将待土地流转试点一段时间后进行。

  上述全国人大人士介绍,目前土地改革正在研究试点中,但《土地管理法》修改需要土地流转改革执行一段时间,并有相关总结后,才能在法律上明确, 因而本月底召开的人大常委会没有审议该法议程。

  《土地管理法》修改一直备受关注,多方人士曾指出实现农村土地改革前提是修改《土地管理法》,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曾介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但按照现在《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都是不可以抵押的,因而要对这些法律条款按照改革需求进行修订。

  上述全国人大人士也介绍,《土地管理法》修改之所以进展缓慢就是考虑到改革需求。他介绍,《土地管理法》修改会考虑多方面问题,包括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在法律上如何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在法律上界定以及涉及到财政问题如何解决都在考虑范围内,这些都要试点执行一段时间才能在法律上进行修订。“虽然改革有框架,但如何操作尚不明朗,因而各方正积极调研。"他表示。

  我国现在执行《土地管理法》为1986年颁布,后在1998年作过一次修订,2012年12月底全国人大曾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但因当时修改条款多局限在征地补偿方面,在人大审议时各方分歧较大,未获通过。

  上述全国人大人士介绍,再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会突破这一局限,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措施紧密结合。中央层面目前要求各项改革都要先修法,因而修改法律工作也会积极推进。大智慧通讯社了解到,农业部、住建部、国土部等部门将参与《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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