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楼市房贷离真正放开越来越近了。自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以来,网传多家银行已推出相关实施细则的消息不胫而走。
9日,记者从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获悉,已经收到厦门银行总行的通知,将正式执行央行的政策,相关细则已经传达到福州分行,房贷政策也从“认房又认贷”转为“认贷不认房”。
9日,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也表示,将具体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目前,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之中。四大行省分行也表示,目前总行层面仍在制定细则中,一旦接到通知,也将执行。
厦行6细则未提及利率优惠
9日,记者从相关渠道得到了一张关于厦门银行房贷新政正式落地的实施细则,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共有6条细则,随后,记者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求证,并得到证实,该细则确实是总行下发到各分行的文件,福州分行方面也有获悉。
厦门银行房贷新政中的6条细则分别是:
一、个人名下无房或1套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首套),最高可贷七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名下1套房(未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三、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相应住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七成。
四、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1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其他一次性付款或者已结清),可认定为2套,最高可贷四成。
五、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其中2套住房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最高可贷四成。
六、取消外地户口原来要求提供的“个人完税证明或社保缴交凭证”。
6细则中,并未提及利率优惠部分。对此,厦门银行福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些细则肯定会执行,只是福州分行会根据福州市场的具体情况,在房贷投放规模和利率方面,根据福州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但不大可能会低于基准利率。相关的细化内容将在近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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