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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也可交易? 2007年6月后取得产权证的别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9.1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导语:“2007年6月7日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适房,具体的上市办法还未出台,有购买想法的市民最好不要买。”陈津说,如果买卖双方私下签定契约或合同,这契约或合同本身就违反当前政策,到时候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标签:   经适房  交易

  昨晚(18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陈津做客“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市民关心的房屋登记、服务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沟通。

  房贷没还清如何加配偶名字?

  两种方法可免征契税

  在房子没还清贷款情况下,产权证想增加配偶的名字怎么办?陈津说,市民按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办好产权证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两种方法可加配偶名字,并免征契税:一是分阶段办理产权证变更和抵押权变更,先提供银行同意函、产权证、婚姻证明、身份证件,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证变更,之后委托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二是一次性申请产权证变更和抵押权变更,要提供产权证、婚姻证明、身份证件、抵押变更申请表、抵押变更协议、他项权证、银行介绍信和经办身份证,由夫妻双方会同银行共同申请,按权证转按揭类别受理。

  经济适用房能上市交易吗?2007年6月7日后取证的最好别买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问题,受到市民高度关注。“根据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上市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是在2007年6月7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至今取证时间已满5年以上(含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陈津介绍,产权人在按规定向国土部门缴交土地收益价款后,可以申请直接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2007年6月7日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适房,具体的上市办法还未出台,有购买想法的市民最好不要买。”陈津说,如果买卖双方私下签定契约或合同,这契约或合同本身就违反当前政策,到时候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拆迁安置房能否办产权证?

  建设单位须补交土地规费

  “10年前,我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听说这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无法按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我该怎么办?”对此陈津解释,这主要是建设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将安置房当商品房出售造成的,要办理产权证须满足:一是购房时间在2007年3月以前;二是建设单位按当年基准地价的1.5倍补交土地规费后,办理拆迁安置房转商品房手续。

  不少市民认为拆迁房办证都能免交契税,其实不然。陈津介绍,“只有被拆迁房产权已登记;被拆迁房的产权人和安置房的产权人属于同一人,并持有原房屋的产权注销证明书的”,拆迁房办证时才能免交被拆迁房面积相等部分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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