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3万亿公积金余额沉睡 住建部内部研讨异地使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9.06来源:中国经营报
导语: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接续和使用陆续进入问题解决的关键阶段之后,作为“三险一金”中“一金”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提取、使用的效率问题终于走向前台,这将关系到余额超过3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
标签:   公积金  异地使用

法规尚无依据

  实际上,湖北、安徽两省在省内尝试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并非中央政府统一安排的试点工作。不过,对于湖北、安徽两省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尝试,住建部较为关注,希望从两地的尝试中汲取相关经验,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总体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

  住建部在开展全国督察行动的同时,也一直在考虑通过修订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但是,在连续两年被列入住建部年度工作计划之后,“条例”的修订工作紧张却并不顺利,未能如期完成。

  “在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没有对是否可以异地使用的问题做出规定,原则性的规定也没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际上是个监督管理的条例。”一位参与“条例”前期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争议内容较多。截至目前形成完全共识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经国务院批准,住房公积金余额投资收益可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二是允许住房公积金提取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支出。

  “在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个问题上,当时前期也有过讨论,但是很难形成共识,支持者认为作为个人和单位缴存的款项,应当确保使用人的权益,所以应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反对一方认为,仅做出原则规定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包括缴存、转接、计价等诸多复杂的技术环节,从目前来看没有合适的解决办法。”前述参与前期讨论的专家称。

  “很重要的一个措施是允许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购置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限于缴存地,但城市居民的就业流动性在增加,城市居民在超过一个工作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象会逐渐增多,而其居住地的选择与相对稳定的就业有关。”冯俊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