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的改革路径,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就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进一步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
除了国家层面的表述,纵观全国多地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的试点探索,这种以拟任官员为切入,通过“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逐步推进,似乎已成一种趋势。
对于这种以新官“开刀”的改革方法,北京大学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根据中国现行的干部升迁特点,三年是一个小周期,五年是一个大周期,通过这个周期可以保证所有的在任官员都进行财产申报。这样,通过渐进的方式实现财产申报制的全面实施。
汪玉凯也表示,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重要岗位上,开始搞试点示范,然后逐步推开,慢慢扩大制度的实行范围,这样的方法可以减少改革阻力,“但是这里的‘新提拔干部’级别应该逐步提高,不能只限定在基层官员。”
官员晒财产需制度保障、逐步推进
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首次被提出可以追溯到1987年。此后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是,27年来,这被舆论视为“防腐利器”的制度,虽呼声不断,却迟迟未见实质推进。
在媒体梳理中,在目前的试点地区,官员财产公示的方式多为内部公示,不登报不上网;公示信息较粗,过期难以查询;申报难以核查,多零投诉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哈尔滨的官员财产公示表述也为“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而两个月前,陕西在全省推行的新官申报财产新规,也表述为申报而非公开,备案而非公示。
因此,一些地方在官员财产“公开”方面的模糊或回避,也引来一些质疑声音。
“为什么我们年年要求申报,还有一些官员落马后曝出巨额不法财物和房产?内部监管为何总是失灵?”汪玉凯表示,如果只有申报而没有真正的公开,官员申报事项的范围再大,也难以保证制度效果。
有分析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推进,需要更为具体、更为细致的制度保障,比如,甄别官员是否存在不报、虚报、漏报、瞒报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法律文书,是该制度的关键环节,没有行之有效的审核机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似空中楼阁。
中共十八大以来,持续的反腐风暴在中国掀起,反腐“成绩单”也折射出了权力监管的一些制度漏洞。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众再次对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的推进充满期待。
在专家看来,虽然挑战重重,但无疑,官员财产公示不能只停留在内部监督层面,而需要“真公开”。这需要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做好制度铺垫,稳扎稳打,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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