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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起浙江二手房中介费可以讨价还价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13来源:都市快报
导语:由物价局制订统一标准,无法自主定价的二手房中介费用,在实际交易时,是让买卖双方都肉痛的一笔支出。不过,近日由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一则放开二手房中介收费管理的通知,让二手房购房者松了一口气。这意味着,今后买卖二手房时,交易双方将可以和中介就中介费讨价还价了。
标签:   浙江  二手房  中介费

  附件: 现行二手房中介收费情况

  目前杭州二手房交易的费用,除了中介费外,还有房屋咨询费、房屋价格评估费以及房屋经纪费。

  ①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分档累进计算:50万元(含)以下费率1.25%;50万元-100万元(含)费率0.875%;100万元-200万元(含)费率0.5%;200万元以上费率0.325%。中介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由双方均摊。

  以一套总价2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交易双方总共需支付中介费=(50万×1.25%+50万×0.875%+100万×0.5%+50万×0.325%)×2=34500元。总价100万元的二手房收取中介费为21250元,200万元的收取中介费31250元,300万元的房子收取中介费37500元,以此类推。

  ②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③房屋价格评估费。按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总价100万元(含)以下的收0.5%,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收0.25%,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收0.15%。

  ④房屋经纪费。包括房屋租赁收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和独家代理收费。

  其中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一月成交租金标准的50%,租赁双方都要收取。不过实际操作时,房东这部分的费用都会转嫁到房客身上。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则是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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