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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楼市新政还未出 首套房仍认房认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12来源:海峡导报
导语:11日,导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当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相关细则出台尚需一定时间。而被业界视为能否提振厦门楼市的关键——银行房贷方面,厦门多家银行均表示并未接到总行通知,目前的房贷政策暂没有变动。
标签:   首套房  新政  闽八条

银行业者 房贷政策调整需经总行认可

  业内人士还认为,即使厦门解除限购,但能否提振楼市的关键还在于——限贷、税收等相关“组合拳”是否跟上。“很多电话来咨询,但我们没有接到通知。”昨天,导报记者询问了厦门的工行、中行、建行、中信、光大等银行网点的个贷业务人士,得到的均是这样的回复。

  眼下,若要在厦门申请首套房贷,仍然是“认房又认贷”,即以往有贷过房贷,即使房子已经卖掉仍会被视作二套房。此外,首套房贷利率仍为基准利率至上浮15%,二套房贷利率仍为上浮10%至15%。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贷首付款,还视申贷者手中是否有房而区别对待。“至于放款时间,有额度就会比较快,不然就难说了。”“目前来看,‘闽8条’还只是福建省住建部门的一个意见,而不是人行或银监局的通知。”厦门一位银行人士称,另外,在厦分行若要调整政策,也还需通过总行认可。因此,目前房贷政策暂没有变动。

算账 银行房贷若放松可省不少钱

  尽管“闽8条”还没落地,但对部分符合新政首套房认定的准购房者来说,可能仍是很期待,因为若按首套房申请贷款,比按二套房贷款会省很多钱。

  假设一套需贷款100万元、20年的房产,按目前最低的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央行同期限的基准利率(6.55%),以等额本息还款法来算,每月月供款为7485.20元,累计支付利息796447.27元;若是按二套房贷认定,利率就至少要上浮10%(即年利率7.205%),月供款为7876.51元,累计支付利息890364.12元,分别比前者多了391.31元、9391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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