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创森”工作正式启动,力争2017年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森林城市。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林业局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福州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3%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2.7%以上。
实施垂直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方案提出,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力争2016年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2017年通过国家验收。具体措施包括:结合新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继续增加广场、公园、街头等绿地面积;在社区、居民小区、公园空地、草地上种植乔木片林,提升城区森林总量;实施立交桥、坡岸、墙面、屋顶、阳台、道路隔离栅栏等垂直绿化,最大限度拓展绿化空间。
同时,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工程、绿色村镇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屏障工程及生态文化工程等五大工程。其中,开展绿色城市工程,通过推进城市森林公园及片林建设、内河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城区行道树补植修复、环城一重山林改造和市区城市绿道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人均公园绿地在12.8平方米以上
方案明确要求,福州市森林覆盖率将保持在55.3%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2.7%以上、绿地率保持在39.2%以上,人均公园绿地保持在12.8平方米以上,水岸绿化率达80%,市民出行平均500米就有休闲绿地。
此外,要确保开发区、校园、厂区、住宅小区、军营绿化覆盖率全部达到30%以上,建成区乔木种植比例占绿地面积的70%以上,街道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有关单位还要抓好乡村公园绿地建设,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5.5平方米以上,50%以上的村庄保存有良好并连成一片的风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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