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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个税出新政?经查证不靠谱!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8.09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郑佳欣
导语:相关人士表示,此前部分区的房产税费征收是委托区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因此可能会出现房管部门代发税费变化的通知。但自市地税不再委托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代收房产税费后,房管部门是不可能发出关于房产税费征收变化通知的。
标签:   广州  二手房  个税

  近日在网上有消息传地产中介收到房管局通知,从8月7日起,海珠区和越秀区的二手房个税政策要按20%据实征收。记者8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房管部门并未发出相关通知。

  “接越秀区及海珠区房管局通知:从2014年8月7日起,凡住宅、豪宅及物业在办理交易过户时,业主涉及提供上手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办理免征税费的,过程中如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一概按‘据实’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实征收公式:(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特此知照”,这则消息近日在朋友圈流传起来。这样一来,二手房购房客的购房成本可能因此增加不少。

  记者8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房管部门并未发出相关通知。相关人士表示,此前部分区的房产税费征收是委托区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因此可能会出现房管部门代发税费变化的通知。但自市地税不再委托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代收房产税费后,房管部门是不可能发出关于房产税费征收变化通知的。因此提醒市民,一旦有这样的通知就属“不靠谱”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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