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决定放开目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管理权限,新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提供房屋买卖代理、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置换代理等经纪服务的收费,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称,房地产咨询收费和房地产经纪收费,涵盖了中介佣金以及各项服务收费等,以往在房产中介佣金这一块,是纳入政府指导价,限定了一个框架,此次放开管理,将由市场自我调节来决定。
对此,福州双安房产代理公司郑爱新总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在中介的收费中,佣金收费还可以,但是后期服务收费,例如产权过户、办证等费用,是由专人来负责跟踪的,通常办完一单,要花费2个月时间,后期服务费太低,例如过户办证服务费行业中才收400元,不够支付员工工资,中介公司要用之前的佣金来补贴后期的服务费,市场竞争激烈,人工成本上涨,随着市场的放开,后期服务费可能会上涨。
在此,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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