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相关调研的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回购的好处有四点:一是棚户区改造从拆迁到搬入,需要两三年时间,过渡期政府要补贴的安置费用也很高,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回购商品房可以缩短过渡期;二是以往多是就地安置,回购商品房可以给被安置户更多可选择的余地;三是政府回购商品房做到一步到位,避免拆迁补贴中的复杂矛盾;四是回购的商品房相比就地安置可以分散到不同的小区,可以防止出现贫民窟。
“政府回购的方式解决棚改安置房问题,可以实现多方共赢,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也考验地方政府的智慧。”一位不愿具名的住建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房,建立安置房采购平台,住建部原则上鼓励地方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因地制宜,但住建部暂时不会“一刀切“发文件表态,会视地方实施的效果,在适当时机进行介绍和推广。
据了解,目前已有成都、芜湖等城市在棚改中研究或实施政府回购方式。安徽铜陵负责棚户区改造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铜陵正在调研并征求意见采取政府回购的方式。目前政策基本成型,正准备开会研究实施方案。“
实践难题
“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这是多方共赢的好政策。但地方在实施中,也很谨慎,多数是闷声做,不愿意说。主要是担心媒体炒作,怕被误解为‘救市’。”上述住建部人士说。
此前,记者在常州调研时也了解到,当地房地产商会曾多次建议政府,在当前市场形势下,保障房建设可以采取政府部分低价回购的方式,但地方政府却心有顾忌,不愿“出头”。
上述安徽铜陵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实施中,要充分征求被拆迁户的意见,支持率超过90%,才可以实施棚户区改造及方案实施。另外,与就地安置(拆一补一或以小换大)相比,回购的商品房区位上有差异,这样被征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容易确定。还有一个问题是,市场商品房户型面积偏大,与被征迁户要求有差距。
不过,上述负责人亦表示,在调研中了解到,开发企业参与招标的积极性很高,也有愿意根据拆迁户需求对户型进行改造的企业。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棚改融资的人士认为,政府回购方式本身是好政策,可以实现多方获益,但在北上广深这类大城市,棚改项目多是主城区,房价高,一次性回购资金压力大,另外主城区可用于回购的商品房数量也有限。
住建部人士则表示,政府回购意味着短期内需要一大笔过桥资金,而目前国开行对棚改的贷款是分批进行的,一般前期到位20%的货币补贴。“我们正在和国开行协调沟通,希望能够给政府回购方式以支持。”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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