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管理制度必须充分完善
政治伦理更多是指导性的价值观,解决不了具体的问题,这就要求在正确的政治伦理范畴下,需要有技术化的政治制度建立,形成公务员在政治伦理指导下的“内律”与政治制度约束下的“外制”的结合。
我们一直在说,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深水区则意味着复杂性的增多,各方利益纠葛复杂,所以,任何的改革,都不是宏观理论上那么简单,更不是几个名词或口号就能解决的,设计出有效、高效的制度,才是推动中国政治文明提升最重要的基石。
比如说到官员财产申报或公开制度,其为何要公开以及公开的好处,基本上是众所周知了,但如何公开?依据什么样的规范来公开?却悬而未决,也成为当务之急。像陕西省此次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这些方面尽管还不是最完善的,但相比于之前的只统计“收入”等的做法,就是一个技术化提升。
但“不准官员异地安家”的规定,就存在很多亟待技术化的地方了,尽管在政治伦理上这是一个有益的改善,但如果没有技术化的完善,那么很容易实行不了,最简单例子,就是其中规定的“配偶随迁”,正如当地官员指出的,如果配偶是在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工作,那组织部门怎么帮助解决他们的工作?又或者,一个新提拔任职的县长,其配偶是某个厅局的副厅长或者处长,那又该怎么办?难道要平级随调到当地任职副市长或县委书记?这些问题,都是要一一补上的补丁。制度条文的技术化,就如同立法中对每一条法律条文的推敲,要穷尽一切可能性,要充分地完善,不能东漏西漏就开始施行了,更不能含糊过去留下各种空子。
以上这是涉及到具体的申报或公开的内容,还有涉及到如何公开的问题。如果现在要求全国范围内所有官员都财产公开,显然是做不到的,而且很容易可以预测到,即使有了高层的政策出台,层层进行下来也是折扣打了无数次,会受到各种的懈怠和抵制。所以,像这些悬而未决却紧迫要解决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建设的问题,就需要有极大的智慧来技术化设计。
记者之前采访过的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他提出官员财产改革要施行“双新”政策,让改革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也就是一个技术化的提议。两新干部即新提拔、新后备干部,他认为,这两类人最有可能成为官员财产改革突破口,然后慢慢地,用这两类人的新增量来改变或改善旧增量,用清水逐步把旧的浊水给排出去。
从陕西、广东这些地方的政务改革,我们看到了背后反映出来的价值与问题。总归来说,中国的政治文明的建设,第一要仰赖于政治伦理的改善,尊重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能力提升和社会进步;第二,还要全力促成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完善。中国已经经历了百年的历史洗礼,一些价值理念包括政治伦理上的东西,其实早已妇孺皆知,宏大的价值理念现在到了需要一个个落地融入社会制度运转的时刻了,所以要用技术化的办法,把宏大理念瓦解到一条条具体的规章制度中,这样才能保证理念与伦理在现实的土壤中生根发芽,而不再继续飘荡着成为空中楼阁。当然,最最重要的一条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为改革艰难而停滞甚至放弃改革,虽然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必须要去触动这块硬骨头,中国的转型才会更加地顺畅— 而这或许也应该成为政治伦理中间的重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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