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区专业市场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3〕173号)要求和福兴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需要,经市里研究,决定于2014年10月1日前关闭福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东起河滨路、西至前横路、南起福马路、北至化工路)的钢材市场,并将钢材市场搬迁至长乐鹤上钢铁物流园等地。现将钢材市场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启动福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钢材市场搬迁工作,2014年10月1日关闭钢材市场。
二、钢材市场经营户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和搬迁等工作,并按照通告规定的时间,停止经营。
三、2014年10月1日后,区政府将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福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运输钢材的所有车辆进出。
四、按照有关政策,钢材市场搬迁不予补偿地面堆放货物的搬迁费用。请经营户按照搬迁时限要求,合理处置现有存货,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在市场搬迁期间违建抢建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区政府、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立即依法强制拆除。
六、对不按时搬迁,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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