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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意向金”交得容易退起来却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6.01来源:金陵晚报

导语:去年5月,林先生在模范马路看上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有4户家庭一起看,感觉很紧俏,大家都在抢。”林先生告诉记者,模范马路那套房他没有买到,原因是有一个买房人交了意向金,中介优先安排房主与那个买房人谈了。
标签:   二手房  “意向金”
  去年5月,林先生在模范马路看上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有4户家庭一起看,感觉很紧俏,大家都在抢。”林先生告诉记者,模范马路那套房他没有买到,原因是有一个买房人交了意向金,中介优先安排房主与那个买房人谈了。
  
  随后林先生就向中介表达了不满,中介人员却告诉他,房子抢手的时候,最好缴纳一笔意向金,可以享受优先谈判权,如果能和房主谈拢,就能优先购房。“中介还说,交易谈成后,意向金转为定金,买房人没有损失。”林先生觉得自己也没吃亏,还有“优先权”,立马付了1万元意向金,交代中介有好房就通知他。
  
  不料,整整一个月,中介就带他看了四五处房子,而且还不是他想要的。“我后来在其他中介那里看到了一套中意的,可这边中介的意向金却退不出来。中介说,只有在他那边买房了才能抵中介费,如果不买,也不退。”林先生说,希望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给买房人,支付意向金务必要谨慎。
  
  案例分析:
  
  在市场交易旺盛,房源抢手的时候,提前交定金的情况在一些正规中介交易中也会发生。但定金应该由买卖双方商定,中介只是第三方。律师表示,法律上没有“意向金”一说,在实际操作中,中介会将“意向金”以某种方式“过渡”为购房定金。但如果买房人不购买房屋,就很难再要回钱款,建议在支付“意向金”之前务必要仔细考虑,避免跌入“陷阱”,把自己套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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