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将按0.5~1.5公里的服务半径配置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下同)。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福州市推进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在去年已建设、改造29个菜市场的基础上,到明年底,我市将新建、改造110个~120个菜市场,使菜市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
《办法》提出,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拍挂时,招拍挂条件中应有“中标者须无偿提供给政府的菜市场等商业网点面积、数量”的要求。
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农改超的菜市场,《办法》也明确了市场营业面积的刚性要求:城区(县城)不小于800平方米,乡镇(村)不小于600平方米;已有的菜市场由属地负责,原则上业主不得擅自改变菜市场使用功能;在城市新建居民区和新开发城区规划建设生鲜超市,原则上不再新设农贸市场。
为发展便民菜市,我市还鼓励流通企业建设网上菜店,以连锁的方式建设网络购物体验超市,并发展蔬菜配送业务;支持家政便民服务平台联合零售商为居民提供电话和网络订菜配送服务;鼓励零售企业或副食品基地在城区发展一批社区生鲜便利店,开展定点、定时、直营直供蔬菜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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