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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户籍新政:5月1日起购买60平米以上住宅可落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4.23来源:观点地产网

导语:4月22日,无锡户籍新政正式出台。当日,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该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该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标签:   新政  落户  无锡

  4月22日,无锡户籍新政正式出台。当日,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该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该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以下为无锡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全文:

  锡政发〔2014〕5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

  为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无锡市范围内(包括无锡市区和江阴、宜兴二市)执行统一的户籍准入登记规定:

一、投资人员户籍准入

  1.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2年年纳税5万元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投资者,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2.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2年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外省市驻锡企业,其法人代表、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3.在我市合法经营的个私企业业主,连续2年年纳税1万元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4.外商,港、澳、台人员在本市投资达到15万美元、其国内亲属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国内亲属1人来锡落户;投资达到20万美元的,可办理国内亲属2人来锡落户;投资达到25万美元的,可办理国内亲属3人来锡落户。

二、购房人员户籍准入

  5.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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