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或者买卖二手房后申请新装燃气,5月后将不再收取730元的燃气设施费。记者了解到,上海价格管理部门近日下发通知,上海将取消燃气设施费。2014年5月1日起,本市各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
市物价局等部门规定,届时本市各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原上海市物价局沪价公〔2002〕025号文同时予以废止。市物价部门表示,各燃气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或方式变相收取燃气设施费。各级燃气管理和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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