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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可出让租赁入股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4.19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温海龙

导语:日前,《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市委“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指出,今年力争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可出让、租赁、入股。
标签:   土地  租赁  入股

  日前,《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市委“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以“一号文件”形式聚焦“三农”。《实施意见》指出,今年力争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可出让、租赁、入股。

  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今年我市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实现产量65万吨的任务;丰富“菜篮子”产品,新建蔬菜基地6000亩,巩固提升全市15万亩蔬菜基地和省、市直控副食品基地供给能力,实现市级生猪基地年出栏生猪75万头。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的客观需要。“一号文件”指出,做大做强农业龙头,力争全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额达600亿;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组建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深化榕台农业合作交流,规划建设对台合作引种创新基地,开展榕台农业经营模式融合创新试验,重点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当下的热点话题。我市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推动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同时,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健全农村产权制度,依托有资质的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机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此外,“一号文件”还在促进农业科学持续发展、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健全农村治理机制,提出了一揽子细化目标。

  记者调查

  土地资源并不丰富,但生猪养殖量、鸡蛋存栏量、肉鸽产量以及获“地标名片”的农产品数量等十项农业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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