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公开环节缺失
在监管行业有近10年从业经验的蔡英认为,财产申报表名目设置有些“死板”,舆论将目光聚焦在房产信息中,事实上,不少官员的整体财产中,房产仅占一部分比例。
蔡英进一步表示,股权投资等金融财产在申报表格中,并没有设置具体名目。“即使有部分设置了,也不规范。”她举例,申报名目中并没有考虑到“浮动资产预估”这项,如对亲属的股票投资而言,股票价格起伏不定,官员如何在申报中如实反映,对申报主体来说难以把握。
黄锡唐则指出,申报名目缺乏诸如“公职身份带来个人收益”这一项,不少官员身兼非官方职务,比如各种理事会、委员会的领导身份,部分职位包含配备干部住房待遇,“这方面到底如何衡量,如何申报,容易糊弄过去”。
对此,有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香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较大约束力,可以借鉴。
据了解,香港公务员申报财产的内容名目较多,对于申报主体,政策规定凡是职位可接触敏感资料,而这些资料足以影响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交易的地产及房产、股票及证券、货币、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价格,这类职位应被列为财产申报指定职位。
此外,在申报期间,香港的公务员如有任何相当于或超过20万港元或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的投资交易,均须在7天内呈报;所有第一层和第二层人员均需申报其配偶的职业。
近日,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再次提出时间表,相关政策明确,2020年之前将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推进官员财产透明化进程。
一位接近广州国土房管局的人士表示,由于内地财产申报为登记制度,所以除了缺乏具体的申报指导外,申报过程中还缺乏必要的督查和信息公开程序。“如果过程不监督、申报信息不公开,即使大力推进财产申报也容易沦为走形式。”他说。
该人士指出,以房产信息登记为例,这项工作由国土房管局安排,该局对其他更高级别单位的官员财产申报过程无法执行强力的指导和督查程序。
“财产申报到底由谁牵头,谁牵头才会有实际约束力?这些问题解决不了,申报信息对外公开更是难上加难。”一位曾到香港考察相关制度的深圳市官员称。
据香港相关政策规定,除最高层职位人员可供市民查阅的申报内容外,所有申报投资的个人资料及机密内容只会由已获授权人士处理及用作申报制度内明确的目的。香港行政会议官网可查询行政会议成员个人利益登记册,包括行政长官梁振英等主要官员受薪工作、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持有的土地及物业等个人利益方面的资料。
(应采访对象要求,黄锡唐、蔡英均为化名。)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