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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已过户 前房主因毁约不成来砸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3.24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 范程程

导语:青海新闻网讯 辛苦积攒下来的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成想房子刚过户,前房主竟反悔,还砸了房子。3月19日,遭遇此事的省城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讲述了此件事情的经过。
标签:   二手房  前房主  砸房
  青海新闻网讯辛苦积攒下来的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成想房子刚过户,前房主竟反悔,还砸了房。3月19日,遭遇此事的省城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刘女士称,去年12月,家里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便商量着购买一套二手房。就在她和丈夫寻找房源时,丈夫的堂弟由于经济不宽裕,便劝说他们购买他位于西川南路地矿小区的65平方米的房子。“从自家人这儿买的总比在陌生人那里买放心。”在堂弟极力劝说下,刘女士和丈夫花了27万元购买了这套房子,并于去年12月底办理好相关手续。
  
  今年3月,房子过户到刘女士名下后,堂弟竟因价钱卖低了而反悔,并提出毁约的要求。“16日,堂弟和他媳妇来到房子里,砸了门窗上的玻璃。”事后,记者联系到前房主,却被告知“爱咋咋地,再不要给我打电话,烦死了。”随即,前房主挂断了电话。
  
  19日,记者在刘女士家中看到,厨房隔断上的玻璃已经被砸碎,地板上到处散落着玻璃碴,房子里一片狼藉。随后,记者就西川南路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情况咨询了房屋中介公司,西宁市玛雅房屋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结合西川南路地段、交通、发展等综合方面评估,西川南路地段的房屋均价在3000元至4000元左右。从刘女士最终交易的成交价来看,27万元的交易价格是比较适中的。
  
  针对二手房已过户,前房主来砸房一事,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生海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前房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他人财产行为,根据故意损毁财物的裁量标准,当地公安机关可对前房主给予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马生海建议刘女士,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解决此事。(作者:范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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