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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答疑】父亲过世房产如何过户在子女名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3.13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宁津

导语:房产继承人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其他办理房产手续的必要材料,到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卢律师说,若需对继承人进行公证,须出具已经交过20%房屋维修基金的该房产100%拥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
标签:   购房  问答  过户

   “我家的房子是从我父亲手里买来的,但一直没过户。前几年,父亲去世了,有什么办法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家住福州的王女士询问房产证如何过户的问题。

     王女士说,她父亲在单位购买了一套房子,父母本来说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这套房子,但几年前,她将这套房子按父亲购买时的价钱买了过来,然后把钱分摊给了几个兄弟姐妹。

     可当时王女士的父母只是把房产证和公房租赁卡给了王女士,房产证上一直还是王女士父亲的名字。后来,王女士的父亲过世了,由于当时的房产证上标明,户主拥有80%房产,还有20%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交,所以,王女士也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近,王女士得知,她父亲的单位在统计没有交房屋维修基金的住户。王女士赶紧去咨询,想把维修基金交了,办理一个100%产权的房产证。可是仔细打听后了解,即使交清维修基金后,所办理的新房产证上将还写她父亲的名字,这让王女士有些苦恼。父亲不在了,她手上只有一份家人共同签署的房屋遗产协议书,证明这房子已经卖给她了,要怎么才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呢?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表示,由于王女士的父亲已经过世,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

     据了解,房产继承人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其他办理房产手续的必要材料,到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

     卢律师说,若需对继承人进行公证,须出具已经交过20%房屋维修基金的该房产100%拥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如若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公正或经有关单位证明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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