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市民王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说,原本自己兑了一家店铺,想要好好经营,可租期还没到,她却经营不下去了,这是为什么?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2013年10月,市民王女士在泰山路与萧山街交会处,兑下了一个10多平米的小铺。王女士说,铺子是从隔壁的金星理发店间壁出来的,属于理发店管理。兑店时,她交给了上一任经营者两万元钱,其中包括兑店费以及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5月的租金。
王女士说,对方兑给她之后,她就和房东签的合同,兑的时候就是含有房费的,就是到4月30号,要想继续续约的话,就是提前两个月,然后给他交钱,一年是三万三。
王女士说,虽然钱交给了兑给她店的人,但自己是与理发店老板签的合同,为的就是理发店允许她在这经营。两个多月过后,生意刚有起色,铺子却出了问题。
2013年12月20号,理发店老板把整体兑出去了,新房东就不承认王女士,就强制管王女士要钱。
王女士说,理发店整体出兑,老板并没有实现通知过她;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隔壁的另一铺位经营者赵女士。
赵女士说。签了一年,从2013年的7月份交的,交了一年的钱,交了一万一千块钱,到2014年的7月28号,转租给她的。赵女士说,现在她和王女士的租期都没到,而理发店的新主人要求她们重新交租金,这事她无法接受。现在,当初兑给她们铺位的人,也联系不上了。对此,理发店原来的老板又是什么说法呢?
原金星造型老板衣先生衣先生表示,自己是2013年8月,从博方广场租下的这间铺子,而据他了解,博方广场属于二房东,房主实际上是伊东商城。2013年12月中旬,博方广场与伊东商城出现了纠纷,伊东商城方面收回了房屋的使用权。
原金星造型老板衣先生说,博方广场和伊东商城之前,已经由法院强制解除合同了。
衣先生表示,自己与博方广场签订的合同作废了,他只能将房子还给伊东商城,自己为此也蒙受了损失。而对于王女士和赵女士的租金,他没有收过,所以自己不能返还。记者提出,那兑给王女士铺子的人,之前又把租金交给了谁呢?对此,衣先生表示,理发店已经多次易主,自己当时来经营时,兑给王女士店的人就在,租金也不是他收的。那理发店的现任老板,又为何不允许王女士她们在此经营呢?
李先生表示,以前的事他不清楚,但现在如果王女士和赵女士想要继续开店,就必须交房租。随后,记者来到伊东商城,一位楼层主管张经理表示,确实是因为博方广场拖欠伊东商城的租金,伊东商城收回了房子,而之前业主与博方广场签订的合同他们不承认。
张经理表示,关于王女士与理发店间的纠纷,他们不会过问,因为现在那的使用权,是属于李先生的。什么事,都需要与李先生协商。记者提出想看一看之前法院对于博方广场与伊东商城的裁决,张经理表示,文书都在商场的律师手里,暂时无法提供给记者。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如果伊东方面负责人的说法属实,那么王女士和赵女士与出兑人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现在,她们只能找到当时的出兑人,索要余下几个月的租金。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转租需要房主的同意,在这起事件当中,涉及到几方面的转租协议,那么这些转租协议,都有可能涉及到无效,合同一旦无效,就需要恢复原状,也就是说她这个钱,要找她的上家,直接找她的上家,钱交给谁了,就和谁去结算这个账目去。
宗律师还表示,如果王女士和赵女士找不到当时的出兑人,可以举出证据证明自己交了钱,但没有完成合同内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记者联系上王女士,她表示联系不上当时的兑店方,现在,自己重新把铺位出兑了,也不想再为此耗费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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