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12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8%,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5.8%,食品类上涨4.3%,居住类上涨2.9%,衣着类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3%,烟酒类下降1.0%,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
1-12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食品类上涨4.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9%,居住类上涨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8%,衣着类上涨0.3%,烟酒类下降0.3%,交通和通讯类下降0.2%。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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