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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6城房价同比涨超10% 楼市调控年度目标落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1.06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语:“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经济学者马光远表示,房价调控目标是政府对于百姓的“承诺”,没有完成目标而“爽约”,蒙混过关只会丧失公信力。
标签:   房价  调控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经济学者马光远表示,房价调控目标是政府对于百姓的“承诺”,没有完成目标而“爽约”,蒙混过关只会丧失公信力。

房价调控年度目标落空” 问责制会否“爽约”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问责制能否真正“兑现”,公众颇为关注。

26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

  郊区本是北上广深楼盘的价格“洼地”,但2013年这些一线城市的郊区楼盘却接连出现放量成交势头,价格一路飙涨,甚至领涨整体楼市。

  短短一年间,位于北京大兴的地铁4号线始发站的楼盘,平均每平方米上涨幅度超过5000元。位于南五环外的亦庄,不少楼盘价格每平方米则突破3万元。

  2013年,中国楼市迎来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国务院2013年初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多地城市为此提出,当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城市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表示要“基本稳定”。

  然而,过去的2013年,全国许多城市房价都出现明显上涨,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基本无望。

  数据显示,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大多数二线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都未超10%,广州为8.1%,深圳为8.6%。这一数据远低于房价上涨幅度。

  迫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压力,2013年第四季度以来,多个城市集体发力进行调控升级。“京七条”“沪七条”“深八条”“穗六条”等政策相继出台,武汉、南京等二线城市也纷纷出台“新政”,内容无外乎严格限制新房价格审批、提高外地居民限购年限、提高或研究提高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等抑制供需两端的调控方式。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综合数据来看,四个一线城市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几乎不可能;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完成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3个涨幅在8%-10%之间的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同样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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