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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城市低保标准提至460元 城市低保对象669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12.18来源:中国平潭网 作者: 赖冰昌

导语:昨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 元。新标准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这项新标,明年我区城市低保金将增发约106万元。
标签:   低保  标准

  昨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 元。新标准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这项新标,明年我区城市低保金将增发约106万元。

  据了解,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69户,共计1777人,今年截至目前共计发放低保金740.39万元。新标准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差额部分将于本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是为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如何申请城市低保?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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