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了解到,11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0%,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六涨二降”:其中食品类上涨8.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5.0%,居住类上涨2.3%,衣着类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1%,烟酒类下降0.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
1-11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六涨二降”。其中:食品类上涨4.9%,居住类上涨2.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9%,衣着类上涨0.1%,烟酒类下降0.2%,交通和通讯类下降0.2%,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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