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闽侯李先生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一套住房,由于房子是期房,李先生尚有购房尾款未给付,也一直没有将房子过户其名下。如今,房子办理产权证,房主却突然去世了。日前,李先生咨询,原房主有继承人在,他怎么才能把这个房产过户到其的名下?
2011年9月,李先生通过房屋中介购买杨先生名下一套小户型,由于房子是期房,房产权还不能办理。根据购房协议,等房子交房后,原房子顺利完成交易过户手续后,李先生再支付25万元的购房尾款。
今年6月,房子交房后,原房主履行协议办理了房产证,而李先生正准备付尾款,并将房子过户到其名下时,岂料,原房主突然发生车祸去世。由于原房主死亡前并未婚育,母亲早已病逝,家里只有年过六旬的父亲。
如今,李先生想尽快完成交易,找到原房主的父亲,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房主的父亲却以房屋销售协议不是他所签署为由拒绝协助。现在李先生很困惑,如何才能将这套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
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表示,购买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本身是存在风险的。由于该房产权登记人一直是原房主,而其又不幸过世,让情况更加复杂。为了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购房者需与该房子的继承人协商,让其履行过户手续,若对方不协助,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诉讼。
卢律师说,本案中的房屋销售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所签订的,应受法律保护。按照物权法规定,由于原房主在合同未全部履行完毕时就死亡,房屋的物权就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即他的父亲。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在不超过遗产实际价值基础上,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李先生有权要求原房主的父亲实际交付房屋所有权,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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