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建设腐败”:实权官员落马多、圈地盖楼猫腻多、大拆大建民怨多
新华网广州11月16日电 14日,名列“2013胡润地产富豪榜”第39位的广东省揭阳创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因涉嫌向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行贿被刑事拘留。以建设之名行腐败之实的“建设腐败”,再成社会热议话题。
专家称,近年来,楼市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房地产建设领域的腐败大案、要案呈现“三多”特点——实权官员落马多、圈地盖楼猫腻多、大拆大建民怨多。
“建设腐败”已成权力寻租重灾区
以前,“建设腐败”主要是规划、建设、国土领域的负责人利用审批权搞“寻租”,而近年来,因此落马的干部级别越来越高,很多为地方党政要员。
黄鸿明涉嫌行贿的对象、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并非涉嫌收受房地产商贿赂的个案。在毗邻揭阳的汕头市,2008年9月,时任汕头市市委书记的黄志光,收受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现金100万元人民币,为李亚鹤的公司参加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片区项目“提供帮助”。
原黄山市政法委书记兼市重点工程领导组负责人之一的汪建设,因牵头征地拆迁补偿、重点项目建设工地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成为各路开发商争相拉拢的关键人物,司法机关查明其400余次受贿记录其中约八成来自房地产开发、施工、装修行业。
专家认为,党政“一把手”深陷楼市腐败,其危害性比城建规划系统官员腐败危害性更大,因为他们拥有巨大的城市塑造能力,渴望通过大规模建设提升政绩,同时也具备更强大的寻租动力和更广阔的寻租空间。
“房价越高、高档房越多,意味着财政税收越多、GDP增大和政绩显著,当然,还有灰色收入。”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告诉记者,要阻止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需要反思单纯以经济数据考核官员政绩的制度,“不能只看近年来盖了多少新房、拆了多少危房,而要看有多少人的住房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得到了实惠。”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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