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获悉,到2020年,我省40%的新建建筑都将是绿色建筑。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我省将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
明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还将作为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并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规划条件核实等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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