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一房一价” 天津二手房信息更透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11.11来源:北方网

导语:二手房中介门店内的很多热门房源被经纪人“捂在手中”,房源价格也有不少“水分”,这曾让很多买房人不满。如今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记者日前走访市场时发现,部分大型中介机构已率先将二手房源向顾客全部公开、实施“一房一价”,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
标签:   二手房  房产中介  信息透明

  二手房中介门店内的很多热门房源被经纪人“捂在手中”,房源价格也有不少“水分”,这曾让很多买房人不满。如今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记者日前走访市场时发现,部分大型中介机构已率先将二手房源向顾客全部公开、实施“一房一价”,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

  本市对二手房中介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不断加强,中介机构被要求公示办理流程和服务收费标准、如实标示房源信息。记者日前跟随房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了经纬路和大沽南路的两家大型中介门店。进入门店,记者发现柜台上醒目地摆放着房源自助查询系统。买房人可以随意按楼盘、售价、面积、楼层、房型等条件查询在该中介挂牌的所有二手房源。除了“一房一价”之外,许多房源还标着“有贷款”以及“产权满五年”等细节信息。此外,一些小区已售房源历史成交价格也能被普通顾客查到。在店内咨询买房的60多岁的市民丁大妈告诉记者说,这样的二手房信息更让人心中有数了。据房管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本市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每个分支机构应当至少有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时,应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合同上签字。

  接受记者采访时,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提醒买卖二手房的消费者注意:应找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委托;选取房屋时,应注意经纪机构提供的房屋信息是否具备可售条件;当事人就房屋买卖与经纪机构达成一致时,应签订《天津(楼盘)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目前有房产出售、房产承购、房屋出租、房屋承租等四个服务合同版本)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经纪机构发布信息时,当事人应与经纪机构签订书面委托,避免在交易中出现纠纷。

  另据了解,本市已实施的存量房资金监管政策保证了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民可登录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信息网查询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拨付情况等。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