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渣打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志浩撰文称,2013年11月份即将召开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实现土地政策改革的突破:即中央政府或将进一步放开农民直接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该项政策可能首先在小范围内试点,工业用地价格将因此上涨,农民土地补偿金也会增加。而土地成本变化对房地产项目的影响仍未可知。
王志浩预期,新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将放松对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允许村集体(在严格限定的条件内)直接出售农村建设用地,而不必再通过征地程序。该政策仅适用于农村建设用地,耕地不在此列。对中央政府而言该项政策的优势在于有望缓解民生紧张,同时有望增加农民收入。另外有消息称国土资源部整体上对这一改革持赞成态度。
但他认为在短期内,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有限,其影响也将是有限的。随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影响也将逐渐扩大。
新土改方案路径图
尽管如此,新土改方案仍存有争议。中央领导层在土地改革上的立场仍未可知,但可以明确任何土地改革都将会循序推进。因此,如果新的土改政策得以落实,渣打银行预期可能会遵循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新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方案或仅限少数试点地区,诸如苏州及深圳等已推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项目的地区。由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上述试点地区的农地流转改革未能进一步深化。
第二、农地流转之后的土地用途或将受限。《经济观察报》报道称如果某一地块已用于工厂建设,可能将不能再用于住房或商铺房建设,只能用于继续用于新的工厂建设。
第三、更为严格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方案可能会制约乡镇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目前作为商业用途的农村建设用地的进一步政策。此外,还可能要求每一笔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包含股权注入、并购、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的破产和出售机制,继而才允许土地的流转。这样的框架能在新的基础上绕开农地流转的法律障碍。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当前缺乏基础设施建设的明确机制;地方政府通常将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作为土地二次开发进程的一部分。而村集体通常以土地流转所得资金雇佣劳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此,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征税缺乏制度框架,同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于农民的法律权利无保障。新一轮土改的反对者主张在制度框架完备之后再推进改革。而改革的支持者则认为土改步伐已滞后太久,应当立即推行新一轮改革,同时加强配套的法律及财政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