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二手房动态 > 正文

福州禁止中介为“分租房”服务 最高处3万元罚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9.24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导语:违反者将一套住房中的厨房、阳台等分隔装修后出租给多个租户的现象将得到遏制。2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禁止为“分租房”提供房产中介服务,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将被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
标签:   房产中介  分租房  纠纷

  违反者将一套住房中的厨房、阳台等分隔装修后出租给多个租户的现象将得到遏制。2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禁止为“分租房”提供房产中介服务,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将被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有关规定,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为“分租房”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对出租房屋进行分割装修后再分租。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分租房”中介服务或分割转租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