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9点多,福州鼓西派出所内,租客和房东上演了一场“抢狗”大战。租客大喊:“你还我狗狗。”房东则说:“你先交房租。”
租客小林刚毕业半年,在东街口找了份工作,租住在达明路老福州对面的楼上。在和43岁的房东陈女士签订的租房协议中,双方约定房租700元,每月10日交房租。刚开始几个月,双方相安无事。
但从今年7月份开始,小林一直没交房租。小林说,他没有多余的钱交房租。但陈女士说,她看到小林一件件名牌衣服买回来,根本就是没有诚意交房租。后来,陈女士想了一个办法,将小林养的宠物狗牵走,逼小林交房租。
小林发现宠物狗不见了,且是陈女士牵走的,生气了,坚决不交房租。
最终,经过民警协调,小林答应从朋友那边先借钱还房租,陈女士也答应将宠物狗还给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