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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整治房产中介“吃差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9.18 来源:沈阳晚报

导语: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中介对双方报价不同赚取差价、无照无证经营……近年来,一些不良房产中介的行为已为沈阳市民造成了很大困扰。9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将全面开展房产中介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标签:   房产中介  整治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中介对双方报价不同赚取差价、无照无证经营……近年来,一些不良房产中介的行为已为沈阳市民造成了很大困扰。9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将全面开展房产中介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中介向双方报出不同价

  今年6月,市民刘先生通过中介想卖掉家中一套90平方米的二手房,报价为72万元。但中介随后根据“市场行情”劝他将价格定为70万元。几天后,市民宋先生看中了刘先生的房子,中介却告诉对方,刘先生的房子最低74万元。最终通过中介的“努力”,宋先生以71万元的价格买到该房。根据中介和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刘先生给中介5000元好处费,而宋先生则给中介1万元好处费。

  在交易结束后,刘先生与宋先生单独聊天时才发现,他们都被中介给骗了。据了解,中介这种行为将成为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

  清理整顿中介不良行为

  此次清理整顿的中介行为包括: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活动的;

  二、违规代收代付客户资金,包括购房款、租金、税款、维修资金及办理贷款或者产权登记手续费用的;

  三、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存在擅自发布信息、协助签订“阴阳合同”、协助规避限购限贷、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为不符合规定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低进高出赚取差价、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或担保等服务、冒用经纪人员名义签署合同、租借经纪人员证书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出租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未备案不得代理新楼销售

  据了解,9月1日至30日,执法部门还将对沈阳市在售商品楼盘进行全面清查,严禁开发商委托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楼盘销售、代办购房贷款和代办产权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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