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者,让“房价收入比”处于合理区间,并让人均收入与房价同步增长,才能允许房价上涨,否则,房价继续上涨会带来很多麻烦。
从目前情况来看,房价收入比很难在短期内回归合理。一方面是房价经过多年快速上涨,基数比较高,而且还在持续上涨。而事实证明,宏观调控还没有对房价上涨形成有效约束。另一方面,人均收入很难快速增长。如此一来,房价与收入的巨大差距就会长时间存在。
二者,把买不起房的居民统统纳入保障对象,即要像中国香港、新加坡一样建设大批量的保障房,供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者居住。但事实情况是,以我们目前的政府财力和保障房规划,很难在短期内提供大量保障房。
当保障房不能满足需求时,商品房就要承担改善公民居住条件的部分责任。商品房价格太高,政府住房保障的压力越大,而政府又无法消除压力,所以不应该允许房价上涨。
三者,确保金融和经济安全。由于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房价越高对金融的“绑架”越严重。如果房价上涨让金融领域充满风险,则中国经济也存在一定风险。
以温州为例,几年前房价疯涨的结果是,如今买房人频频跑路,房贷违约现象越来越多,对金融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与此同时,温州经济也很低迷,这都是过去房价上涨惹的祸。
四者,让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府依赖于土地财政,导致财政收入模式相对单一,经济发展模式也比较单一,财政收支得不到有效保证。
各地出现的“鬼城”现象,就是依赖土地财政的结果。如果允许房价上涨,前提是必须在经济结构调整之后、土地及财税改革之后。
另外,李铁称“香港为什么没人投机房子?因为房价太高了,没人炒得起。”这句话也不符合事实,香港楼市也存在投资投机现象,所以,才有多次紧急征收额外印花税让香港楼市降温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