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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 阴阳合同坑的都是买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9.10 来源:重庆晨报

导语:区地税办税服务厅主任胡建称,即使双方签阴阳合同,价格低于地税局评估价也无效。近日,二手房市场围绕“20%个税”闹得沸沸扬扬。怎样才能降低买房成本呢?不少买房者为了少缴税款,想到了订立阴阳合同。这样真能避税吗?
标签:   二手房  阴阳合同

  区地税局

  阴阳合同也有个底线

  “买老房子差额大很多。”区地税办税服务厅主任胡建称,以前因为政策执行不过硬,二手房交易中漏缴税款现象普遍存在,卖家通常净收房款,税费等均由买方承担。“以前漏缴的税款,转移到了新的买家身上。”胡建说。

  胡建介绍,即使双方签订阴阳合同,也有个底线,不得低于区地税局的评估价。所报计税金额低于评估价的,将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依据。

  “中央大街的房屋评估价有4000多元/平方米。”胡建称,老房子评估价最高的地带为中央大街,新房子评估价最高的地段为荷塘月色、康桥等区域。

  “评估价数据有一定的滞后性。”胡建说,每年4月评估系统重新采集数据,虽有一定的滞后性,但能挽回一部分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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