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二组:金门(部分地区)。
2..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漳州(芗城、龙文),东山,诏安,龙海;
第二组:厦门(思明、海沧、湖里、集美、同安、翔安),晋江,石狮,长泰,漳浦;
第三组:泉州(丰泽、鲤城、洛江、泉港)。
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二组:福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华安,南靖,平和,云宵;
第三组:莆田(城厢、涵江、荔城、秀屿),长乐,福清,平潭,惠安,南安,安溪,福州(马尾)。
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三明(梅列、三元),屏南,霞浦,福鼎,福安,柘荣,寿宁,周宁,松溪,宁德,古田,罗源,沙县,尤溪,闽清,闽侯,南平,大田,漳平,龙岩,泰宁,宁化,长汀,武平,建宁,将乐,明溪,清流,连城,上杭,永安,建瓯;
第二组:政和,永定;
第三组:连江,永泰,德化,永春,仙游,马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