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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制度改革可能近期出台 农地有望市场化流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9.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导语:国土部门目前已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议,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过程中,与补偿相关的征地制度改革是最大难题。未来,在原有制度模式上,通过总结当前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农地”有望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行市场化流通,权益进行市场化分配。
标签:   农地  招拍挂  流通
  核心 征地制度改革是最大障碍

  上述土改小组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在土地改革制度的完善工作中,涉及补偿问题的征地制度一度是最大障碍。他说,修订后的部分补偿标准有望相当于现有标准的数倍以上。而业界的共识是,征地补偿标准长期以来是征地矛盾的核心所在,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体现被征地农民权益。

  正如农业部长韩长赋所言,土地被征用以后,巨大的增值收益没有多少真正落到农民腰包。而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大量土地需求,征地拆迁类纠纷事件频发,尤其是涉及农民利益的集体用地补偿方式。

  尽管我国曾多次对征地补偿制度进行改革,但基本的征地补偿思路一直未变,其基本依据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现行主要方法有“年产值倍数法”和“征地区片法”。

  河南安阳市金土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杨云指出,“这两种方法均是基于被征收土地原农业利用方式下的补偿,没有考虑到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或市场价格的补偿,其实质是一种非等价交易关系”。

  杨云认为,从补偿的构成来看,目前的征地补偿涉及对土地资源及其地上投资、搬迁居住等几个方面的补偿,只体现了土地作为劳动生产资料价值的一面,而对于土地本身增值、预期收益、养老保障、社会稳定等价值功能以及被征地灭失后所产生的连带损失的补偿未能有所体现。

 
  鉴于目前我国在征地改革方面,缩小征地范围、严格限制征地范围是主要改革方向,因此杨云分析认为,“集体土地参与一级开发是未来集体建设用地参与土地市场运作和收益分配的可行方式之一”。因此他建议,应该按照被征土地“未来用途”来测算被征地农民应分配利益,并进行合理补偿。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国土部了解到,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已经达到97%,其中有24个省份的发证率在95%以上,6个省份在90%至95%之间。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国土部近期已经组成15个抽查组,赴全国各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国家级抽查。

  另外,一系列征地制度改革新政也有望在近阶段出台,除了重新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还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等。受此影响,未来农地征补过程中,农民不仅有望获得较高的补偿收益,还可以逐步成为农地入市的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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