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挤压“政府债务泡沫”】
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2008年中央财政赤字只有1800亿元,而2009年-2012年赤字合计2750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根据审计署审计,2008年以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贷款余额在3万亿元以内。2009-2010年,在两年内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增加7万多亿元,达到10.7万亿元。
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又报告说,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共累积了3.85万亿元债务,比2010年底上升了13%,2013年底前到期偿还债务额约占债务总额的53%。
今年1-7月,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财政支出增幅比去年明显回落,而财政支出却刚性增加,特别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平台进行的不规范的“举债”行为,使财政风险加剧。政府债务过快增长,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目前,地方平台更多转向依靠城投债、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筹集资金,未来3年仍处于偿债高峰期。
要研究制定政府债务管理法规。尽快出台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建立和健全政府举债融资制度以及官员考核、惩戒机制,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制度。
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监管并督促地方研究制定化解措施,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
105个城市
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监测的105个城市地价已连续5个季度加速上升。
3.85万亿元
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共累积了3.85万亿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