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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按揭中的二手房无需先还清贷款 也能买卖过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8.29 来源:海峡导报

导语:二手房时,因卖方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仍抵押在银行,买方需申请按揭贷款,通过厦门市政务中心相关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阶段担保,无需先还清卖方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并帮助买房人申请新的按揭贷款,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标签:   二手房  房贷

  二手房时,因卖方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仍抵押在银行,买方需申请按揭贷款,通过厦门市政务中心相关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阶段担保,无需先还清卖方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并帮助买房人申请新的按揭贷款,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案例:

  陈先生因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想把手中一处房产出售,已找到合适的买方,但是房子还在抵押中,陈先生自己无力还清贷款,买方担心有风险不愿意先付首付款替卖方还清剩余的按揭款,民间借贷费用高风险也大。陈先生按照市政务中心相关二手房转按揭业务办理后,无需先还清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也能交易过户,并且费用也不高,解决了生意上的困难。

  申请条件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皆可申请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买方:(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3)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卖方:(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个人信用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3)卖方已取得产权证并抵押在贷款银行;(4)卖方贷款银行同意该抵押中的房产办理交易过户;(5)产权清晰,无查封,没有涉及其他债务纠纷。

  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及年限由银行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最大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七成(购房总价按买卖合同价和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最长年限+房龄≤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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