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拟征收鼓楼区洪山镇黎明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用于加洋路34号改造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
据了解,此次征地包含农村宅基地0.0462公顷,空闲地0.0330公顷,合计0.0792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经合社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
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