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规地[2013]第258号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工业储备地2013-038号(预申请单位:福建盛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地点位于龙江街道。 2.用地情况:总用地面积约为128806平方米(约193.209亩),具体以国土部门的意见为准。 3.用地性质: 物流仓储用地(W)。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0~2.0(含1.0和2.0),建筑系数为40%~50%(含40%和50%)。 5.建筑规划要求:(1)北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25米以上(20米为绿化带),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为:主要朝向为9米以上,次要朝向为6米以上;(2)建筑的层次、高度、造型及色彩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3)沿路一般建筑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既H〈=1.5(W+S);(4)且应满足建筑间距、消防、安全、工程管线、《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等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龙江南路。 7.绿化:绿地率为15%~20%(含15%和2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2)且应按规定配备门卫收发室及垃圾收集存贮等配套设施。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它要求:(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交通影响评价,人防按有关规定执行;(2)计算容积率规则按《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执行省建设厅<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融规【2009】第018号)以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规定执行;(3)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以及对应的建筑面积比例,若市委市政府无明确规定,则按《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文以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导则(试行)》执行。 12、审批依据:a、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b、土地发展中心、龙江街道联合提供的选址红线图。
融规地[2013]第259号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工业储备地2013-039号(预申请单位:福建盛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地点位于龙江街道。 2.用地情况:总用地面积约为125347平方米(约188.0205亩),具体以国土部门的意见为准。 3.用地性质: 物流仓储用地(W)。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0~2.0(含1.0和2.0),建筑系数为40%~50%(含40%和50%)。 5.建筑规划要求:(1)北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25米以上(20米为绿化带),东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60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为:主要朝向为9米以上,次要朝向为6米以上;(2)建筑的层次、高度、造型及色彩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3)沿路一般建筑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既H〈=1.5(W+S);(4)且应满足建筑间距、消防、安全、工程管线、《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等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龙江南路。 7.绿化:绿地率为15%~20%(含15%和2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2)且应按规定配备门卫收发室及垃圾收集存贮等配套设施。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它要求:(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交通影响评价,人防按有关规定执行;(2)计算容积率规则按《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执行省建设厅<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融规【2009】第018号)以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规定执行;(3)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以及对应的建筑面积比例,若市委市政府无明确规定,则按《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文以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导则(试行)》执行。 12、审批依据:a、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b、土地发展中心、龙江街道联合提供的选址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