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潭城镇的一座石头房里,住着两户人家,两家之间只隔着一堵墙。一天,这堵墙出现了一道裂缝,两家因此起了争执,双方扭打在一起,一方受了轻微伤、一方受轻伤,两方先后报了警。
近日,经过城关派出所民警的多方调解,双方了解到各自的难处,两个月的僵持终于被打破,受害人胡庆明(化名)不要邻居曾志刚(化名)的任何赔偿,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分文不求赔偿,这在轻伤案件中,算得上罕见。”城关派出所民警余晨亮说。
最先发现裂缝的是胡庆明,他怀疑是隔壁的曾志刚弄的。理由是,曾志刚常常从外收集破烂,堆在那堵墙的边上,而且还常堆放在门口的走廊上,这也影响到胡庆明的日常生活。
5月27日中午,胡庆明找到了隔壁的曾志刚,说起了裂缝的事,两人一番口角后,竟扭打起来。
经平潭公安局法医鉴定,胡庆明受了轻伤,曾志刚为轻微伤。胡庆明与曾志刚两人互不相让。“大不了判刑,也要讨公道。”曾志刚对民警说,他拒绝接受调解。
“按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余晨亮说,按曾志刚这种情况,有可能被处以1年有期徒刑。
考虑到曾志刚的家庭情况,城关派出所城南警务队民警好几次上门劝说。
据了解,曾志刚的妻子不能说话,还有一对在校读书的子女要抚养,他是全家的顶梁柱。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如果倒下,一个家庭就垮了。出于这一考虑,民警多番苦口婆心劝导曾志刚,但几次吃了闭门羹。
受害人胡庆明在民警的劝说下,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得知曾志刚的困难家境后,他决定谅解曾志刚,明确表示不要求他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并主动请求公安机关从宽处理曾志刚。
曾志刚这下也开始知错了,两人和好后,曾志刚回家将走廊垃圾收拾一空,以感谢胡庆明对自己的谅解。
“法律效果固然重要,但也要注重社会效果,从当事人出发,减少双方不必要的遗憾。”城南警务队队长李而斌说,警方依刑事诉讼法对双方做出刑事和解协议,并对曾志刚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移送起诉后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