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按照此前与福建龙岩市政府、新罗区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江山旅游综合体项目”的部分地块拍卖出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以4.79亿元竞得新罗区江山铜钵村4宗地块合计26.26万平方米土地。
公告显示,新罗区江山铜钵村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1,绿地率为30%-35%,建筑密度25%-35%,出让年限为70年。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5月,阳光城与龙岩市人民政府、新罗区人民政府签署《龙岩“花漾江山”旅游综合体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由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承担上述框架协议项下“江山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此外,就在7月28日,福建阳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45亿元竞得福建宁德金马北路与石湖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