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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男子购买二手房 中介支招签“阴阳合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8.01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宁津

导语:房屋买卖签“阴阳合同”,在二手房市场时常发现。前不久,连江的陈先生通过房屋中介看好福州金山的一套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员给他支招,签订“阴阳合同”降低税费。昨日,陈先生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咨询,这样的“阴阳合同”是否存在风险?
标签:   二手房  “阴阳合同”


        房屋买卖签“阴阳合同”,在二手房市场时常发现。前不久,连江的陈先生通过房屋中介看好福州金山的一套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员给他支招,签订“阴阳合同”降低税费。昨日,陈先生致电本报房产新闻热线咨询,这样的“阴阳合同”是否存在风险?

        据陈先生介绍,该房子面积为130多平方米,经协商,总价170万元,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他承担,但他觉得税费太高,希望以此为借口,让中介去卖方那里再争取些价格优惠。

        在遭到卖方拒绝后,中介的工作人员建议他签“阴阳合同”降低税费。他先和卖方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合同”,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170万元。随后,双方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在房管部门进行网上签约,即签订“阳合同”,转让价格为100万元,

         中介表示,通常情况下,这样做陈先生能省下近万元的税费。陈先生由于担心签这种“阴阳合同”存在风险,便没有采纳中介的意见。

         对此,福州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表示,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买房者带来非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会给买房者在合同履行中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表面上看,买房人少缴纳了税费,降低了购房成本,但是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而且买家若第二次买房时被查出第一次买房有网签价格造假行为,需补上全部税收,还可能被罚款。

        另外,网签的合约和实际签订的合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买方会主张按照网上的签约价格来执行,而卖方则会坚持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来执行,这样容易产生民事纠纷。即便法庭最终确认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格来交易,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环节中涉嫌避税,也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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