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海西港口群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两岸滚装运输,争取率先实现平潭-台北、台中,厦门-金门汽车互通行驶,同时,我省也支持泉州的围头湾港区发展全方位对台直航运输。
组建两大港口集团
据悉,我省港口龙头企业将通过联营、入股、兼并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资产进行重组,主要的控股方为省交通集团和厦门港务,由他们牵头组建我省两大港口集团,统筹建设经营全省公共码头。
省里还将推进厦门港统一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资源;完成福州马尾、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港口企业一体化经营,推动福州港外贸集装箱航线从马尾向江阴转移;推动湄洲湾北岸港口企业重组,在福建中部打造大型散货公共码头经营人。
在组建港口集团的同时,我省的港口收费也将进一步降低,省政府要求减免港口货物港务费10%,减免外省货物进出我省港口的集装箱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对在我省沿海港口新增集装箱远洋干线、对经由福建省港口进出的省外海铁联运集装箱、通过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方式承担外省大宗货物装卸的福建省港口企业给予奖励。
将落实“同港同策”
省政府此次出台的措施第一条就提出要推进主要港口的相关政策延伸到泉州、漳州、宁德、莆田的所有港区。
据介绍,这些港区不仅可享受到其他主要港口的税费、补贴、口岸通关等各项优惠政策,还有望实现一体化管理。
我省也将加大对重点港区的支持力度。在全省重点港区建设中,省政府提出了福州港、厦门港和泉州港等的建设目标,其中,厦门港着力配套完善海沧保税港区、物流园区,打造集装箱运输核心港区;福州港着力打造罗源湾大宗散货集散中心、江阴专业化现代化集装箱和整车物流进口港区;泉州石湖港区加快建设集装箱商贸物流中心、围头港区要加快建设南安石井石材物流集散中心。
鼓励台商从事仓储等服务
由于地理位置的先天优势,闽台港航的空间巨大,这也是今后两岸交流的重要领域。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推动两岸滚装运输,争取率先实现平潭-台北、台中,厦门-金门汽车互通行驶;支持围头湾港区发展全方位对台直航运输。
我省鼓励支持骨干港口企业与台湾港航物流企业相互参股;鼓励台商在我省港口物流园区从事仓储、堆存和物流配送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港区因地制宜建设对台物流园区。省里计划依托福建电子口岸、交通电子口岸和福建省公共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在厦门港率先试点开展两岸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