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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购买二手房吃了暗亏 购房时两个方面需谨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7.07 来源:青年时报

导语:一对外地夫妇为了儿子能落户杭州,通过杭州萧山某房产中介意向购买了一套房产。从看房到签订购买合同,前后仅花了两个小时,并当场交了2万元定金。这一仓促的决定,引发了之后这对夫妇为追回定金的坎坷路。
标签:   二手房

         一对外地夫妇为了儿子能落户杭州,通过杭州萧山某房产中介意向购买了一套房产。从看房到签订购买合同,前后仅花了两个小时,并当场交了2万元定金。这一仓促的决定,引发了之后这对夫妇为追回定金的坎坷路。

        签过合同才感觉“受骗”了

        6月27日,一对在萧山打工的河南夫妇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杭州工商局萧山分局,他们手里拽着前些日子签订的购房合同,情绪有些激动,反映萧山某房产中介在服务中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一是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说有83平方米,其实仅82.14平方米;二是介绍与房屋买卖相关的税时与签订完后有出入,开始时说4000多元,后来却要6000多元,且合同中并未写明税额;三是回避房龄,介绍时说已建好超过五年,实际上此二手房已建成三十多年。

         由于购房合同已签,定金已付,在与中介沟通不成、房屋出售者不愿配合的情况下,这对夫妇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工商调解 房东退还60%定金

        工商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此状况对追回定金比较不利:一是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条款明确而且双方都签字、按了手印,已经生效,定金应当不予退还;二是合同中虽然未写明税金和房龄,但以此来证明中介有描述上的出入证明还显不足,且当时签订合同时夫妇并未提出质疑。

        工商人员组织三方进行了现场调解,向中介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婉转地向房屋出售方提出退还定金的建议。但起初,房屋出售方对退回定金的建议不接受,理由是对中介在销售过程中如何向买方介绍的丝毫不知情。当天调解终止。

        在又进行多次沟通后,近日,工商人员再次安排了调解。在反复劝说后,房屋出售方终于同意退还其中的60%定金。同时,萧山某房产中介向河南夫妇表示歉意,承认当时确实没有讲清楚,承诺今后在工作中会更加严谨规范。三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提醒

        购房时两个方面需谨慎

        一是尽量选择令人放心的中介公司,可通过营业资质、注册资本、消费者口碑、员工素质等方面进行鉴别。

        二是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中尽量使用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使用的,做到在签订前仔细罗列需要在签订时弄清楚的相关事项;签订时对内容存在分歧或者未写明的条款要予以指出;签订后为自己所做的决定负责,避免事前事后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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