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近日出台四项优惠政策,鼓励台湾高校毕业生到平潭创业。
平潭正在加紧建设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正需要大量人才。
平潭吸引台湾高校毕业生采取的四项优惠政策,一是对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实行直接登记制,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二是对创业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贴息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人民币;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奖励。
三是对入驻实验区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的,3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参加实验区举办的会展和节庆活动,3年内展位费全免。
四是在平潭无生活住房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公租房、人才房租金总额的60%补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购买限价商品房。